中國大陸於105年3月28日修正「獲得檢驗檢疫准入的新鮮水果種類及輸出國家地區名錄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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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 中國大陸於105年3月28日修正「獲得檢驗檢疫准入的新鮮水果種類及輸出國家地區名錄」
頒布字號:
頒布單位:
國家(地區)別: 中國大陸
頒布日期: 2016.03.28
修改日期:
關鍵字: 中國大陸;鮮果實;輸出;檢疫;鳳梨、香蕉、芒果;芭樂
法規內容/檢疫條件: 中國大陸於105年3月28日修正其「獲得檢驗檢疫准入的新鮮水果種類及輸出國家地區名錄」如附件,請業者欲輸出國產水果至中國大陸前,先行確認是否列於該名錄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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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註: